1.深圳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深圳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如何办理深圳社保转出?急!!!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虽然个人办理社保转移的过程算不上复杂,可是对于已经计划好离开深圳,或者是已经离开深圳的人来说,转移深圳社保就需要别人帮忙代办。 深圳社保转移到其他的地方,参保人如来不了,可以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委托书(需签名、按手印)的材料、转入地的社保接收函。
交由委托人或机构前往社保窗口办理。 扩展资料: 社保转出需要的申请资料: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出示《参保凭证》。
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 参考资料:社保转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深圳社保转移流程
国家政策,从2010年开始,参保人不允许退保,所以只能转移社保关系。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4.到深圳工作原来的社保如何转移
由于你的社保是在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是不好办理转移的。你要先将户口转到深圳后,才能将社保转移到深圳。
社保转移办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5.深圳社保转出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养老保险转移有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起见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这个网站是:
/Desktop.aspx?PATH=/sy/ztzl/shgxlxylbx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5、具体流程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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