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放弃社保要补偿吗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不得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任一方应负担的法定义务,不论劳动者是否出于自愿放弃社保,均应补缴;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为前提,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参加某项社会保险险种,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不予支持。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权衡利弊后作出以现金方式补发社保的选择,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如用人单位一直按约定,将其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作为工资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一直也未提出异议。劳动者在已选择不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再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于情于理不符,应不予支持。
2.我想放弃五险一金,合法吗?公司会同意吗?
不能放弃的,买了就买了,又不能退保,最多是你不给钱而已。
老板没权利也没办法帮你放弃!只能不帮你缴纳费用而已。 郭某于2004年8月从甲企业跳槽到乙企业。
郭某与乙企业商定,甲企业向郭某索要2万元劳动合同违约金由乙企业承担,郭某为乙企业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每月支付劳动报酬1800元(乙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800元),但乙企业不为郭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随后,乙企业与郭某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并将上述商定内容写进了劳动合同。
同时,在合同订立期间,核企业的法人代表口头承诺'合同中未注明或已注明的事项,以后我们都可以商量'。三年后,乙企业的职工工资不断提高,与郭某的工资水平逐渐拉近,郭某没有了工资收入的优势,开始忧虑未来的养老问题,因此向乙企业提出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此时,乙企业已更换了法人代表,新的法人代表断然拒绝了郭某的要求。
郭某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企业指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约在先,你如果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要收取未履行的2年合同的违约金。”
郭某未听从企业的劝告。于30天后单方面'撕毁'了合约,乙企业随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郭某赔偿未履行合同2年的违约金10000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调查核实后,对企业的申诉请求没有给予支持,裁决:乙企业与郭某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企业要求郭某应支付违约金也是非法无效的。同时裁定郭某可以与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乙企业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维持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企业职工基本生活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带有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存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1999年国务院259号令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乙企业与职工郭某签订的带动合同中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显然违反了以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法》进一步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法律效力。 乙企业强调'有约在先',但这个'约'的有效性并不是企业方面可以认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由于乙企此与郭某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企业要求郭某依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自然也就非法无效了,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无疑是正确的。
3.请问职工自愿不要单位办理养老保险而事后反悔的
岳某人职某公司担任产品设计师。
人职后岳某签署一份《自愿放弃养老保险 协议书》,表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办理养老保险。一年后,朋友告诉 岳某这样做对自己不利,于是岳某反悔,找到公司要求补办养老保险。
那么,职工自愿不要单位办理养老保险而事后反悔的,单位应当补办养老保 险吗? 这个问题的解答关键是看这个“单位”属于什么性质。 对于那些法律、地方法 规强制要求办理养老保险的单位(如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所有的城镇企业)而 言,即使职工自愿不要办理养老保险,单位也应该坚持办理,因为这是企业履行法 律强制要求的一项法定义务,任何人不能因为双方协商一致而不履行。
如果这些 企业以当初“职工自愿不办理”为理由而没有办理,职工有权利要求企业补办养老 保险。 补办养老保险手续应当补办至职工刚刚来单位之时。
因此,即使员工出具 了不办理养老保险的书面材料,企业仍必须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否则,一旦员 工反悔而发生纠纷,企业除补办养老保险外,还可能受到处罚。
对于那些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办理养老保险的单位而言,如果当初职工自愿不 办理,事后反悔的话,单位可以不为其补办养老保险。 但是双方可就今后是否办理 养老保险进行协商,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4.关于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知道请进.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除了国家规定的几种情况(比如享受低保、失业待遇期间、不带工资上学、服兵役等)之外,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随意中断缴费将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遵循普适性和公平性原则,即按时足额缴费和中断缴费的情况,享受待遇也有较大差距。
具体表现在月养老金计算公式可以看出: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20; 中断缴费对退休养老金影响主要体现在: 1、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少了若干年的积累; 2、累计缴费年限少了若干年,根据新规定有可能会影响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公式中的20%); 3、最大的影响在于“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取值, 举例说:如果你2020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中断了5年没有缴费,那么“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是2019年的数据,而是相应前推5年,即2014年的数据。 参加社会保险对于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来说,主要体现在义务方面,对于职工和劳动者个人,更多的体现为一种权利,一种国家的保障和福利,请珍惜自己的权益。
应保尽保,切勿中断缴费。
5.放弃工龄对养老金影响大么
对养老金影响不大。
养老金与缴费年限以及缴费比例而定。
养老金计算如下: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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