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终止手续怎么办理
社保停交流程:
1、现场办理:
单位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局或分局办理停止缴费手续即可。个人缴费人员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2、网上办理:
单位登陆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个人缴费人员通过个人网页办理停交。
累计缴费年限一定要在15年以上,否则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不能相加的,中断以后还需要有六个月的等待期。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在三个月内补交,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否则就需要重新计算交纳年限,且不能够享受报销待遇,而不是所谓的"作废"。
2.参保人员办理停保程序有哪些?
(一)单位办理减员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须通过我局网站进行申报的。
已办理CA认证的单位通过CA证书进行申报,未办理CA认证的单位通过单位编号和单位密码进行申报。 (二)未办理CA认证的单位在网上提交业务数据后,须于当月25日前携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网上减员申报表》到我局保险关系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未完成规定程序和未按时办理现场确认的,申报的业务将无法办结。 (三)经办人员收到停保申请后,将当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停保办理完毕,将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给申办人,同时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上加盖业务公章。
3.停止养老保险的流程
社保的迁移,跟户口没关系的。
养老保险的转移按照如下流程来操作即可。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4.怎么办停现在单位给缴纳的养老保险
1、如果你和现在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第一步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你拿到手里的应该有一份解除后的劳动合同,一份或两份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2、养老保险办停需要带着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原件,还有养老保险封存转移单一式四份,减员表一式两份,(到当地社保局领取或者单位人事部人员那里有),拿着去社保局办理就好了。
3、你找到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你把原单位封存单给新单位人事部,就有人给你办理养老保险续接了。
以上办事流程都是需要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类的人给你办理,不用自己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