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是怎么样的
第一:参保范围。
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全部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从企业支付工资之月起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乡居民,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保。
第二:缴费基数和比例。参保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封顶。个体参保人员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按基数的20%缴费。
2.关于退伍军人社保政策内江市怎样执行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申请人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退役士兵档案材料遗失的,须本人提供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